我这几天用了很多的时间在看OCLC2007年信息报告《网络世界的共享、隐私和信任》,感触良多。
伟大的陈冠希摄影大师将自己的人体摄影作品被动地共享在网络上,暴露了隐私,照片的真实度即使他不出来声明也得到了大家的信任。
问题出来了,网络世界中我们主动共享的隐私能够得到多少人的信任呢?比如图林小护士游园老弟他说“一点也不喜欢《色@戒》”,这是他共享给大家的隐私,这隐私中还包括了他曾经看过这个电影(未删节版),你信任他说的话吗?我不信任!
因为游园在自己共享的豆瓣电影中给《色@戒》一个四星的评分。有人会说,他认为电影拍的不错,但不喜欢这种类型,甚至不喜欢里面的女主角,更不喜欢里面的动作戏。当然,这也有可能,但在游园隐私的罗生门似的解读中,我们有必要了解我们公开的隐私可信度有多少?
比如,写博客,我自己写博客,套用一位名人自传里的话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但不保证所有真实的东西都在里面。我可以这么说,看的人却不一定这么认为,他们可能说你是一位很黄¥很暴力的人,比如你用一些所谓的少儿不宜的话语;也可能说你是一位太傻%太天真的人,因为你这个SB将自己的骚劲光天化日的暴露;还有一些臭味相投的人说你很好……很强大,原因嘛就是大了!
可是我从来都不这么认为,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所有能够留史的喜剧明星性格里甚至是骨子里都是充满着悲剧色彩,比如卓别林、Woody
Allen、周星驰,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用喜剧的方式来表现对于这个世俗世界的无奈。
有一个人博客写的文绉绉的,很有文学色彩,阳春白雪的,可是几乎所有了解他的人看了他的博客后的反应都是:文如其人害死人啊……,哈哈,这是不是说你,对了,就是你!
游园惊梦对此文也有贡献。